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硕贝德硕贝德(SZ:300322)2025-10-24 20: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为3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8][9]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2][14]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7][18]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9]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19] - 议事规则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1]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1] 文件日期 - 公司董事会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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