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委托理财资金与期限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4] - 可对未来12个月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额度审议规定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6] 特殊情况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按关联交易规定执行[6]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后披露[6] 监督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委托理财交易实施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1] - 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3]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遇重大风险需披露提示公告和风控措施[14] 内幕与违规处理 - 委托理财项目调研等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14] - 失职或违规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失将给予处分[15] - 情节严重将给予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内”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1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本制度与日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