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标准 - 部分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其余达一定标准报告,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8][9] - 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出现特定还款问题需及时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6] - 签署日常交易合同,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8] - 合同履行与约定重大差异且影响金额30%以上需报告[1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23]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告[2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告[2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告[26]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告知[2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管有增持、减持计划应通知[28]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5] - 控股股东等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7] 报告时间 - 第一时间(24小时)报告重大信息[29] - 30小时内报告有关情况并传递书面文件[30]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规定最先时点报告重大信息[30] - 重大事件超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报告原因并每隔30日报进展[31] 管理规定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部门[34] -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流程并指定联络人[35] - 相关人员未公开前保密,不得泄漏内幕信息[35] - 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对外披露信息[35] - 瞒报等导致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8]
歌尔股份(00224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