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财务资助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5]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8] 财务资助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实施情况[12] - 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 - 除特定情形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 - 提供财务资助应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约定相关内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