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0000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局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13]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审议披露[1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局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5,17]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大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时,公司有权冻结其股份直至归还[21]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但特定情形仍需履行[18,19] 报告与生效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6]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17]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