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661.9695万股,均为普通股[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应自回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6]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回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6] - 因员工持股等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2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持有总数比例不得超50%[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3][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 公司存在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4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7]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37] - 公司当年盈利等情况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7]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1]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45]
万里石(00278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