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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万里石万里石(SZ:002785)2025-10-24 21:1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35][36] 管理原则与目标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5] - 管理目标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7] 管理负责人与机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10]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负责机构[12]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通报需与决议同时披露[16] - 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披露通知[15]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20][21] - 六种情形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2][23] 活动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尽量公开,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23] - 应事先收集投资者提问并确定可回答范围,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23][24]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披露主要内容并编制活动记录表[24][25]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7] - 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28] - 需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8]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人员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9] 沟通渠道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并反馈[31]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官网开设专栏[31] -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及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31] -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注意使用互联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3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