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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口腔(026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众口腔大众口腔(HK:02651)2025-10-24 21:1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联合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职责包括拟定选标准程序等[8] 运作规则 - 有权委托猎头,费用公司承担[9] - 对董事会负责,提名需股东会审议[9]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8] 会议要求 - 通知材料会前三天送达,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名为独董[18] - 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委员承担忠实勤勉义务[16] - 细则生效原细则失效,董事会修订解释[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