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石资本(00804) - 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承董事會命 鼎石資本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兼執行董事 李鎮彤 有關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補充公告 茲提述日期為2025年10月23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包括鼎石資本有限公司(「本公司」) 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委任等事項。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義。 本公司謹此補充有關姜天萃女士(「姜女士」)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以下額外資料。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補充,姜女士已向本公司確認:(a)其符合上市規 則第3.13(1)至(8)條所述的各項獨立性因素;(b)其過去或現在概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 業務中擁有任何財務或其他權益,且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 任何關係;(c)於其獲委任時並無其他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董事會亦認為,姜女士 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獨立性規定。 除上述披露者外,該公告披露之所有其他資料均維持不變。 香港,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