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行使相应的职权,履行相应的职责,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 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 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