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人员任职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总经理权限 - 审批签署或授权签署单笔10000万元以下合同[9] - 享有单笔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审批权[9] - 可处置正常使用已到年限固定资产[9] 项目及支出审批 - 投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重大项目经股东会批准[12] - 大额款项支出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12] - 重要财务支出经使用部门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2] 报告与考核 - 总经理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14] - 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必要时五日内按要求报告[17]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不定期报告工作[20] - 每个会计年度至少提交一次书面《总经理工作报告》[21] - 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考核与奖惩办法[19] 条例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条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