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3] - 聘期一年,期满可续聘,续聘可不招投标[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业不超两年[13] 改聘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5]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8]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其他规定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7]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审计评价[19] - 发现选聘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9] - 严重违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