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8]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部对公司各机构、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资料等进行审计[9]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3] - 审计工作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专项审计或调查及董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13][14]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拟定内部审计年度及月度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审计委员会批准执行[16]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要进行审前调查,确定人员、制定方案[16]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16] - 审计部实施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方式,可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17] - 审计人员应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并进行整理分析以做审计结论[21] - 审计部应对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续审计[18]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外部审计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2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2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如有)[23]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最低不少于5年[25] 奖惩建议 - 审计部对遵守制度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提奖励建议,对违规者提处分建议[27]
和晶科技(300279)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