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管理 - 新增延续型、生产型固定资产,投资额 300 万元以上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交审核[6] - 投资 300 万元以上 600 万元以下项目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报告[6] - 投资 600 万元以上项目,由投资管理归口部门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等资料[6] 投资审批权限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经营班子追加生产投资审批权,连续 12 个月累计投资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比例 1%以下且单笔 20 万元以下,当年累计 20 万元之内[7] - 追加生产投资单笔超 20 万元未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 5%,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占比 1%以上未超 5%,由董事长审批[7] - 追加生产投资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额)在 5%以上未超 30%,由董事会审批[8] - 追加生产投资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比例 30%以上,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股东会审批[8] - 年度预算外对外投资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 5%以下,由董事长审批[8] - 年度预算外对外投资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比例 30%以下,由董事会审批[8] - 年度预算外对外投资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比例 30%以上,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股东会审批[8] 投资管理工作 - 投资管理部门需收集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核实年度经济效益,催收投资收益并归档资料[17] - 投资管理部门提请公司定期组织对长期投资审核,上报董事会,处理审核差异[18] - 财务管理部门定期检查长期投资账面值,处置需董事会讨论通过[18]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相关环节及时备案[19] - 募投项目从投产日起单独核算,财务管理部门每半年汇总经营情况[19] - 募投资金按制度和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19] - 财务管理部门在半年度和年度结束一个月内提交募投项目效益分析[19] 责任追究 - 投资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相关董事或成员承担责任[21] - 执行决策失误致公司损失,董事会可对相关人员处罚并要求担责[21] - 投资管理部门或财务总监出具虚假报告致损失,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担责[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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