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和晶科技和晶科技(SZ:300279)2025-10-26 15:4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 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内 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 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三)未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 公司整体工作计划的; (四)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保密事项及信息,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 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