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制度范围与管理 - 制度适用公司及下设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相关人员[2] - 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3] 信息保密 - 董事等在信息公开前或重大事项筹划期有保密义务[3]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并登记[5] 信息报送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3]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信息审核与保管 - 对外报送信息经多部门审核,相关人员负责[8] - 外部信息使用人材料由证券事务部保管10年[9]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公司有权追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