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 证券事务代表应经深交所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5] 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工作[7][8]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聘任新秘书[14] - 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受阻可向深交所报告[10][11] - 公司应保证秘书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