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董事规范 - 董事、高管应遵守法规和章程,不得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会议总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7]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以上董事[7]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关注必要性、公平性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8] - 董事审议重大投资应分析可行性、前景及对公司影响[8] - 董事审议对外担保应了解被担保方情况并判断风险可控性[9] - 董事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关注原因及对公司财务影响[9] - 董事审议会计政策等变更应关注合理性及对会计数据影响[9] - 董事会审议为持股不超50%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董事应关注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资助[10] - 董事发现媒体报道不符公司情况应督促查明并做好信披[10]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或无会计专业人士时,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能生效[12] - 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职,遇影响独立性情况应申明回避或辞职[16][17]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向深交所报告[17]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相关内容[18] 高管要求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最大利益[2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时报告情况变化[41] 其他 - 董事会秘书应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1]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文档发布时间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