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万孚生物万孚生物(SZ:300482)2025-10-26 15:49

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6] - 董事长可授权总经理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作出决策[7]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投资限制与要求 - 公司原则上不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衍生产品投资,若开展需董事会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等[8]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0] 部门职责 - 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及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14][18]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及办理相关手续[12] 投资流程 - 确定投资方案应考虑关键指标并选择最优方案[17] - 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需原决策机构审批[17] - 投资完成应取得被投资方有效凭据[16]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经评估且结果获公司认可[17] - 投资后根据需要派驻产权代表[18] 后续管理 - 投资部应加强对外投资档案管理[18]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情况[22] 监督检查 - 审计部监督检查投资活动涵盖岗位设置、授权批准等多方面内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