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3]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需在通知中明确时间和程序[2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其他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4]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本规则按日计算期间从发出通知或公告当天开始,“以上”含本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