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与负责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管理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2]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况[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相关档案[9]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需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2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情况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记载各环节情况,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2] 人员责任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公司做好备案工作[12] 备案工作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3][18]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自查[15] - 发现内幕交易等问题应核实并追责,两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5] 违规处理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16] - 保荐机构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将结果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