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