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