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联合光电联合光电(SZ:300691)2025-10-26 15:47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六十日内补选[4]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董事离职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6]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7] 离职交接与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离职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12] - 任职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及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