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股份[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 - 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6]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7] - 本人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7]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相关任职、信息变化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13] 减持规定 - 减持计划披露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进行,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1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30]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公司应披露实施情况[23]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32]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25] 检查制度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3]
联合光电(3006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