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档案报送深交所[8] - 重大资产重组等高比例送转股份等情形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10]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受托中介机构和收购人等涉及重大影响事项发起方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2]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自查与追责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5]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并追责,两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5] 其他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6] - 保荐人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将结果报送备案并公告[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