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7]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11] - 与年审会计师就多方面充分沟通[13] 财务披露与审计机构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1]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 “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含本数[24]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