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联合光电联合光电(SZ:300691)2025-10-26 15: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考核与薪酬方案制定[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委托他人表决,每次只能委托或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1] 考核流程 - 对董事及高管考核分述职、评价、提报酬三步[9][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5] - 决策前期准备工作由工作组提供公司多方面资料[9] - 可邀请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1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 - “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含本数[1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8] - 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8]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 文档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