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山联合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为不适用本 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金融机构,且购买的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 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 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