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2140万股,8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904.8766万元[10] - 公司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904.876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章程的决议[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0] 交易与决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交易行为,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51]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1] - 盈利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74]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6][187] 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5]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9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98]
联合光电(30069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