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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鑫磊股份鑫磊股份(SZ:301317)2025-10-26 15:47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