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立新能源立新能源(SZ:001258)2025-10-26 15:47

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7] 决策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之一时,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决定[10] 决策流程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经过提出、初审和审核三个阶段[1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制订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等内容,方案及变更需经相关方审查批准[18] - 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方案实施主要责任人,负责总体计划等工作[19] 检查审计 -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19] -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转让回收 - 公司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须经公司审批,达特定标准的投资项目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23] - 公司可因发展战略或经营方向变化等原因转让对外投资[25,26] - 转让对外投资应合理拟定价格,必要时委托专门机构评估[25] 财务审计 - 财务部门要审核对外投资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5] - 审计部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28] 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多方面[28] - 涉及委托理财要关注审批权力、受托方情况等[29] - 涉及证券投资等要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等[29] -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及时纠正完善[30] 责任追究 - 对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行为将追究责任[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