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9]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28] 决议事项规定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等[30]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部分提案需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担保与关联交易表决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35]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36]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等情况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表决方式与结果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需特别提示[36][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0] 决议撤销与规则生效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3]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4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