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000008) -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神州高铁神州高铁(SZ:000008)2025-10-26 15:4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 担保事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股东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4][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4][1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达到10%的连续期限不得低于90日,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16] 决议通过方式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1]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2] 提案与通知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4]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批准后生效[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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