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000008) -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1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多种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0][21]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3] - 新事项提案人应在定期会议召开前5日、临时会议召开前1日内提交议案[29]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出通知[31] 重大事项界定与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有金额和占比界定,议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重大对外担保方案议案(控股子公司除外)需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4]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方式进行[4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2] - 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相应举行和决议通过规则[4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4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49] -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等人员对决议内容保密[50]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5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52][53] 规则制定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