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0025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0]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1]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2]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特殊情况由过半数成员推举独立董事主持[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1] 审计委员会关联议题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若出席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无关联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其他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