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00256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计划和报告[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内部审计部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及问题[7] - 内部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8]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募集资金情况[15]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6]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每两年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1] - 公司在年报披露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21] 违规处理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监督考核,奖惩分明[22] - 内部审计部和人员违规,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执行,修正权属董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