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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盛药业(002566) - 经理机构工作细则
益盛药业益盛药业(SZ:002566)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机构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六名(其中 1 名兼任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一名。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