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0025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