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00290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或持股不足 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资金占用监管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7]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需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7]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内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6] 应对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制定清欠方案[9]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董事会采取诉讼等措施并报告监管机构和交易所[10]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和董事会审议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0] 职责与权利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怠于行使职责时,相关主体有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