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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新莱福新莱福(SZ:301323)2025-10-26 15:4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独立董事津贴参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 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 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批后执行,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