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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新莱福新莱福(SZ:301323)2025-10-26 15:48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 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