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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0022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润工业天润工业(SZ:002283)2025-10-26 15:48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 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 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