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0022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天润工业天润工业(SZ:002283)2025-10-26 15:48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股份被质押等发生变化时需及时报告[13][16]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特定时点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8]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9]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1]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0]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23] -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督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24] - 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联络人对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4]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4] 违规处理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将承担相应后果[26] -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公司重大信息[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