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新洋丰新洋丰(SZ:000902)2025-10-26 15: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2] - 是董事会下设机构,向董事会报告负责[2] - 主要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2] - 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建议[11] - 选任需与有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7] - 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