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000902) - 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新洋丰新洋丰(SZ:000902)2025-10-26 15:48

担保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保,经批准可内部互保[2] - 为关联人担保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按出资比例同等担保[3][4] 担保条件 - 被担保方应财务良好、业务合法、项目符合公司方向,需提供多类资料[6] - 6种情形申请担保人公司不得为其担保[8] 审议规定 - 多类高额或特定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担保执行 -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债务到期未还等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信息披露 - 提供担保单位通报情况,董事会决议后报送深交所并披露[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形及时披露[20] 违规处理 - 违反办法造成损失对相关人员惩罚,涉嫌犯罪交司法机关[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