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1月21日获批发行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54733383亿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54733383亿股[15] 重大事件 - 2014年2月11日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343794035股[8][14] - 2014年5月8日完成名称变更和注册地址迁移[8] - 2015年5月19日非公开发行股份48690610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全资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除特殊情况,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采取现金分配股利,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1]
新洋丰(00090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