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001965)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招商公路招商公路(SZ:001965)2025-10-26 15: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因不符条件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相关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15,20,26] - 六项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发表独立意见含五项内容并签字确认[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履职保障与费用 - 履职时公司人员应配合,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或报告监管机构[26][27]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津贴与制度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取其他利益[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