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060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董事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 主要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查 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 附錄C1《企業管治守則》、《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三條 本工作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長、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任的總裁、副總裁、董事會秘書及由總裁提請董事會認定 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