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普科技(013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滴普科技滴普科技(HK:01384)2025-10-27 06:1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半数以上[2] - 设主席1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3]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3] 会议安排 - 原则上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5] - 主席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签发召开会议通知[6] 职责范围 - 就外部审计机构委任、重新委任及撤换向董事会提建议[4] - 审查及监察外聘审计机构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4]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报告完整性[4] - 监察公司财务、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5] - 审查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5] - 确保董事会及时反馈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事宜[5] 审查安排 - 每半年度结束后10日内核查全公司关连交易事项决策和履行情况[6] - 每半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审查全公司关连交易总体情况[6]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委托规则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7] - 一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委员委托[7] 其他规定 - 必要时经董事会批准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员或机构,费用公司承担[8] - 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8]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并领新执照之日起实施[8] - “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过半数”等不含本数[10]